EB-1A申请的底层逻辑:不是“你有多强”
- Liu Stella
- Jun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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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逻辑:不是“你有多强”而是“有多需要你”
有时客户会拿中介文案写的EB-1A申请给我们改,或者RFE后找我们做补充申请。这些文书中常见的误区就是集中笔墨描绘申请人的过往成就,却对其未来如何「造福美国」一笔带过。但实际上,移民局审查的逻辑不是「你有多强」而是美国「有多需要你」。
误区一:只知10大标准满足3个,不知两层逻辑
中介宣传时常常只说,EB-1A申请需要再10条标准中满足3条即可,却不会提到移/民局审查中的两层逻辑。一方面,要审查申请人在所属领域的杰出性;另一方面,还要审查申请人未来在美国境内继续工作的计划和对其国家利益的可预见贡献。
误区二:只论述过去,对未来一笔带过
我们看到的很多申请文书对上述第一层逻辑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但在第二层逻辑上却只进行了空洞的承诺。常见的例子是,一段话里90%在描述申请人过往的成就,最后带过一句“相信会对美国的XX行业带来巨大价值”“XX研究在美国会实现更大突破”。
建议修改示例:
以生态农业研究领域为例,常见的无效写法如:
“我在生态农业XX技术研究领域有N年研究经验,发表XX,XX等论文。我希望在美国继续开展相关研究,相信会为本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助力。”
这里没有说明在美国要从事具体什么研究,也没有提到具体的合作机构、受益群体、合作项目和方向,就显得十分空洞。
改写方向示例:
“我目前正在与XX大学XX中心保持交流,并拟参与其XX项目,(描述项目具体内容)。此前我在X地成功主导的XX模型研究已被XX视为可直接应用的工具,并在XX初步推广实施。该合作预计将改善美国XX地区的XX模式,(论证该模式具体应用场景),(论证为何该合作符合美国大力推行的某政策导向)。”
为客户撰写各类EB类申请文书时,需注重明确落地路经,强调结构性影响,避开空泛语言,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撑。申请的底层逻辑万变不离其宗,即不是“自夸”,而是强调“利他”,让移/民官看到“美国因为您,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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